一、 全國首創以人群聚集及音量偵測觸發街頭暴力預警條件
(一) 透過AI進行影像分析
攝影機拍攝現場影像,並透過AI影像分析人數達3人,並持續停留達30秒以上。
(二) 音量偵測
收音麥克風偵測現場音量出現80分貝以上(經監測分析場域環境音,音量觸發告警條件約為80分貝左右為合適)。
(三) Line預警通知
當觸發告警條件(人數3人持續停留達30秒且出現80分貝以上聲音),即透過Line平臺發送告警通知。
二、 遠端即時影像監看現場畫面及播報語音警語廣播
(一) 當觸發告警條件並以Line通知轄區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員警後,員警可透過系統平臺遠端即時觀看場所現場影像,判斷是否為治安事件。
(二) 如為治安事件則透過系統平臺啟動警告語音廣播,廣播內容為「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廣播:請勿製造噪音或聚眾喧嘩,妨害公共安寧,違者本局將派員前往處理。」,並立即派遣轄區警力至現場處理。
三、 建立街頭暴力涉案資訊供快速檢索
系統平臺透過AI影像分析及車牌辨識技術,記錄場域人員及車輛車牌相關資料,可依時間、人數、車牌來進行搜尋,快速檢視關鍵資訊。